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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时间:[2011-03-01]  来源: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代会

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水平,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提案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代会优秀提案评选条件

1、提案的内容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学校或部门工作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2、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经过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针对性强。提出的解决方案措施得力、办法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书写规范,字迹端正,条理清晰,符合《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

4、提案落实过程中,提案人积极配合、参与、推动,得到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委员会的肯定。

二、评选、表彰办法

1、教代会优秀提案的评选工作于当年召开教代会前择机进行。根据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评选名额根据提案征集及处理实际情况而定。

2、由校工会牵头成立优秀提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教代会执委会成员、各分工会主席和提案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3、优秀提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经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确定教代会优秀提案建议名单。

3、提案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向全校各分工会通报表彰建议名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

4、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本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最终审定并向全校公布。

5、对教代会优秀提案获得者在学校教代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三、附则

1、本办法经教代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2、本办法由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负责解释。

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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