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关于选举
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确保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现将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代表条件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正式教职工、工会会员(含人事代理制教职工)。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爱岗敬业,积极参与学校的建设,具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和参政能力,具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如实反映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正式代表比例、名额及分配原则
1、正式代表比例
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按全校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27.3%确定(计133名),其中包含各选举单位按教职工人数的25%分配的代表名额和增列的11名代表名额。
代表的构成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领导干部、工人等方面的人员,其中教师(含“双肩挑”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2、正式代表名额
选举单位
| 部门及人数
| 代表
名额
| 增列代表名额
| 代表总数
|
工商管理系
| 36人
| 9
| 1
| 10
|
计 算 机系
| 47人
| 12
| 1
| 13
|
机械工程系
| 含实习工厂,52人
| 13
| 1
| 14
|
电子工程系
| 48人
| 12
| 1
| 13
|
汽车与动力工程系
| 29人
| 7
| 1
| 8
|
外 语 系
| 41人
| 10
| 1
| 11
|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 59人
| 15
| 1
| 16
|
经济与贸易系
| 26人
| 7
| 1
| 8
|
机关一
| 党(校)办、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工会、离退办、图书馆、科研处(含学报)、保卫处(武装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53人
| 13
| 1
| 14
|
机关二
| 人事处(职改办)、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纪检监察审计室、教务处(招办、高教研究室)、继续教育中心,56人
| 14
| 1
| 15
|
后 勤
| 含后勤集团、基建处、门诊部,40人
| 10
| 1
| 11
|
合 计
| 487
| 122
| 11
| 133
|
(注:各部门总人数统计截止到2010年3月10日。)
增列代表人选及名额的具体安排为:李幼平同志在机械工程系参加选举,张昌年同志在工商管理系参加选举,莫燕萍同志在计算机系参加选举,旷永青同志在电子工程系参加选举,郝德温同志在汽车动力工程系参加选举,罗国湘同志在外语系参加选举,詹皖生同志在后勤选举单位参加选举,罗延忠同志在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参加选举,黄金盛同志在经济与贸易系参加选举,杨小劲同志在机关一选举单位参加选举,刘新良同志在机关二选举单位参加选举,均不占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
3、分配原则
(1)系、部教学单位教师代表的比例原则上应占60%以上,且须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且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2)女教职工占多数的单位,女代表的人数应不低于该单位代表总数的50%。
(3)选举过程中应考虑代表的年龄结构,老、中、青教职工应有合适比例。
(4)选举过程中要考虑少数民族、民主党派人士的代表。
(5)后勤选举单位须有一定比例的工人代表。
(6)为有效地开展工作,各系、部教学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选为正式代表。
三、代表选举步骤、办法和时间要求
1、宣传动员。各选举单位组织所属教职工进行宣传动员,提高认识,明确任务。(3月12日前完成)
2、推荐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以部门或教研室为单位提名推荐代表初步候选人;各选举单位对所属部门或教研室推荐的初步候选人进行汇总,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多数教职工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差额不少于10%),并填写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名册后,报校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审核。(3月16日前完成)
3、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经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各选举单位进行选举。(3月16日前完成)
4、选举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正式教职工大会进行选举,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票时,始得当选。(3月17日前完成)
5、代表资格审查。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及代表基本情况表报校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经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审查有效后,在全校公布。(3月17日前完成)
四、代表团组成
1、代表团的划分
第一代表团:工商管理系
第二代表团:计算机系
第三代表团:机械工程系(含实习工厂)
第四代表团:电子工程系
第五代表团:汽车与动力工程系
第六代表团:外语系
第七代表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第八代表团:经济与贸易系
第九代表团(机关一):党(校)办、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工会、离退办、图书馆、科研处(含学报)、保卫处(武装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第十代表团(机关二):人事处(职改办)、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纪检监察审计室、教务处(招办、高教研究室)、继续教育中心。
第十一代表团(后勤):后勤集团(含门诊部)、基建处
2、推选各代表团正、副团长
按照代表团划分,由所在代表团的全体代表民主选举团长1人、副团长2人。为有效地开展工作,建议推选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各代表团的正(副)团长。于3月18日前将选举结果报筹备工作办公室。
五、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经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总数不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特邀代表一般是有影响力的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教职工。(3月22日前完成)
六、 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代表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各选举单位党组织牵头,会同行政和分工会具体实施。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好此次换届代表选举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附表:
1、桂林航专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名册
2、桂林航专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桂林航专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票(式样)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