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四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教代会各代表团:
学校拟定3中旬召开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为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是全校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代表团应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提案,并填写提案表(见附件),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三、提案应力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的建议和实施方案应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尽可能做到操作性强,切实可行。
四、提案要一事一案,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须由二名(含二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非正式代表不能提提案,也不能做提案附议人。
五、提案由各代表团收集齐后,在3月15日下午5:00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提交的提案不列为本次大会提案,另行处理。
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小组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