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教监[2002]1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意义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学校的办学思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2、学校财务情况。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校办产业收支情况;教学、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
3、建设、维修工程项目和施工、监理的招标与中标情况,工程合同价、工程竣工后验收结果和决算情况;大宗物资、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教材、图书和医药采购招标及中标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教职工聘任、干部任免、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奖惩办法、晋职晋级、出国、进修、人才引进等有关的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6、教职工住房的建设、分配、调整情况,医疗改革情况,住房公积金、生活福利费、养老金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7、其它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二)向本校学生公开的事项
1、 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概况和重大事项。
2、 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规章,学生的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
3、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特困生的资助等有关的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4、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严重违纪处理结果。
5、 毕业生就业情况。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依据、结果。
6、 与学生有关的其它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概况和重大事项。
2、收费情况。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文号。
3、招生情况。包括招生政策、规定,各类招生计划、生源、招生章程、录取办法、监督举报电话和录取名单。
4、毕业生就业情况。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依据、结果。
5、社会关注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均应在教代会上公开。
(二)各种会议形式。如中层干部会、教职工代表会、民主党派座谈会、学生干部会、学生代表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等。
(三)各种公文形式。以学校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四)各种传媒形式。通过学校简讯、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及校情发布会等形式发布有关信息。
(五)公开栏公开。设立“校务公开栏”,由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集中、及时公布学校各项应予公开的事项。
(六)其它适宜且有条件公开的形式。
四、校务公开的程序
(一)部门常规性工作范围内需要公开的内容,由所属部门领导审定后,将公开的事项采用适当形式进行公开或送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采用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二)学校全局性工作范围内需要公开的内容,由有关部门将具体内容送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后,送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采用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三)学校全局性重要工作内容,必须经过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采用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四)及时收集教职工或学生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答复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
(五)公布整改结果,并征求教职工或学生的意见。
(六)将公开的有关资料整理存档。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其他部门领导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
3、学校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工会副主席、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1-2人)、校学生会主席为成员。
(二)基本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
(1)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2)负责研究决定校务公开的政策、内容、制度、措施、计划和其它重要事项。
(3)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并作出奖惩决定。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的职责
(1)负责按规定和要求公开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校务公开内容。
(2)负责向师生解释校务公开内容中的有关问题。
(3)按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做好整改工作。
(4)负责将校务公开的有关资料整理存档,并及时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校务公开内容真实性和程序规范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2)接受群众举报,对校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校务公开的实施要求
(一)校务公开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行政主抓,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各部门党政领导要提高认识,重视、关心和支持校务公开工作,把校务公开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通过校务公开发扬民主、接受监督、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学校的稳定。
(三)各部门要根据本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公开制度和措施,并确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事务。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门将本学期公开的内容进行自查、整理存档,并把材料清单送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汇总。
(四)工会、纪检、监察要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共同促进校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七、附则
(一)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3月14日颁布的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二)本实施办法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00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