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工第二羽毛球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桂林航专教工第二羽毛球俱乐部是由桂林航专羽毛球爱好者自愿结成的组织,为广大羽毛球运动爱好者提供一个锻炼身体、交流球艺、共同提高的园地,俱乐部尽力提供良好的条件服务于会员,使会员能更好的进行羽毛球活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一、会员基本条件
1、热爱羽毛球运动,拥护并遵守俱乐部章程,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
2、按照本章程第四章规定的入会、退会制度吸收入会或者退会。
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参加俱乐部会议、选举执委会;对俱乐部和执委会的财务、竞赛、采购等一切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严格执行俱乐部的章程和决议,配合俱乐部的工作,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尊重会员的劳动,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术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会员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活动制度
俱乐部定期组织每周三次羽毛球活动,会员要积极出勤参加活动
和俱乐部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若俱乐部根据情况改变活动的场次、地点会及时通知各会员。
固定的羽毛球活动时间和地点:
周一19:30—21:30 校内体育中心羽毛球场馆
周三19:00--21:00 校内体育中心羽毛球场馆
周日9:00—12:00 甲天下广场星辉羽毛球场馆
俱乐部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组织参加本市业余比赛;
(2)每季度组织俱乐部内部比赛;
(3)组织会员聚餐休闲娱乐活动。
羽毛球活动纪律:
(1)会员请尽量积极参加活动,如准备暂停活动一段时间的或有事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向执委会请假。
(2)练习、训练时请尽量使用尚能使用的旧球,尽量做到节约用球。
(3)活动时俱乐部提供活动用球、场地、教练。球拍、运动鞋等
运动用品请自带;
第四章入会、退会制度
凡符合入会基本条件的员工均可入会,会员有违反俱乐部章程行为的经执委会决定除名的,会员自动申请退会的,不返还会费。
第五章费用制度
会员有义务交纳会费(年费:100元/人);(10元/月)。
缴费方式:采取预交费用形式,一次性缴清当年会费。
会员暂时离队及请假制度。会员如有特殊事宜,应提出申请,俱乐部保留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会员执行委员会(执委会),分别由正式会员选举产生,每界任期二年,可以连任。
其职责是: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制定大会的议程、决议草案以提请大
会通过;
(2)贯彻落实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组织球队的活动,管理财
务;
(3)与会员保持沟通,及时讨论队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俱
乐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俱乐部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组织结构及会员名单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1
| 会长
| 夏矿军
|
2
| 秘书长
| 谢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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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副秘书长
| 戴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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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执行秘书
| 王中光
|
5
| 会 员
(共31人)
| 夏矿军、谢雄辉、胡明宝、秦雷杰、陈爱民、戴日光、刘琼、吴世先、陈辉、何勇、王中光、彭源波、汤科珍、穆振海 刘雷、廖旺荣、凌华、陶意敏、熊越强、邓中玉、李淑、周凯红、凌柳青、王溯、张萍、张桂中、张平、王凯、申良云、刘新良、易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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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对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提交全体会员讨论并由执委会表决通
过。
第七章 附 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俱乐部执委会。
执委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