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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

时间:[2010-09-10]  来源:

桂林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

(2010年9月7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以及广西工会十一大精神,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决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决定》精神,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要求,结合桂林市实际,现就我市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女职工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具体措施;是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女职工的时代风采、促进女职工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女性人才的培养,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女职工的“半边天”作用。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按照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任务、目标和要求,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进一步激发女职工的创造潜能和创造活力,培养和造就“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女职工队伍。

三、目标任务

从2010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85%以上的女职工参加建功立业实践活动,80%以上的女职工接受各类教育培训,80%以上的女职工提升技术等级、学历层次以及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有明显提高;选树2个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发挥培训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开放式提升素质工作新格局。

四、主要内容

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女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打牢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女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㈡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广泛开展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读书活动,激发女职工获取知识、更新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女职工树立科学理念,掌握科学知识,针对自身条件和工作实际,制定自我达标学习计划,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更好地参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奠定基础。

㈢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新要求,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活动,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根据行业和女职工的特点,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引导女职工学习业务、钻研技术,促进女职工岗位技术和技能水平的提高。

㈣激发女职工的创造活力,组织女职工积极投身自主创新实践。围绕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等重大任务,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主题,以增强女职工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推广和应用女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引领女职工及班组立足本职岗位,争做“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和“创新型班组”。

㈤加强对女职工的人文关怀,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影视观摩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女职工普及生理、心理、安全、健康和女职工“四期”保护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传播生理和心理健康新理念,加强心理疏导;组织女职工参加积极向上、健康有益、适合女职工特点的文艺体育活动,不断增强女职工的体质,提高女职工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五、工作要求

㈠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深入实施。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全会开展的各项争先创优建功立业活动紧密结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创新工作思路、活动内容和形式,制定工作方案,把握活动规律,坚持分类指导,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推动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

㈡突出工作特色,把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针对新时期女职工队伍的新点,针对不同女职工群体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搭建工作平台,吸引女职工广泛参与,推动活动向各行各业女职工群体拓展;活动内容要突出主题、体现特色,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督促检查落实;要把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活动纳入工会开展的各种标准化建设以及“四好”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活动中,并作为考核内容,推动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活动的开展。

㈢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女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以争创“工人先锋号”、“五一巾帼奖”、“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标兵)”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评先表彰活动;注重发现、培养和选树典型,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总工会每两年表彰一批在建功立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先进女职工个人,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区总工会推荐 “广西五一巾帼标兵岗”、“广西五一巾帼标兵”、“广西五一巾帼奖”先进集体和个人。

㈣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利用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和工会宣传阵地,采用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贴近女职工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重要意义,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推广经验、着力打造工作品牌,扩大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社会影响。

请各县、城区、各产业(系统)、市各直管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按照此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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