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工会概况教工代会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离退休工作女工工作教工之家创先争优服务指南关工委学院主页
工会
 最新公告 
 新闻快讯 
 工会文件 
 文表下载 
 
工会文件
您的位置: 部门首页>工会>工会文件>正文

上一条:《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慰问教职工管理办法》

下一条:校工会离退办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关闭窗口

教职工休产假、护理假规定

时间:[2016-05-18]  来源:

教职工休产假、护理假规定 根据国家和广西区的有关政策,现将我校教职工休产假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女方产假休息安排:1、国家规定产假:148天(第一胎、第二胎假期相同,含产前15天); 2、难产(剖腹产)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孩增加15天; 4、专任教师:寒暑假顺延.5行政人员:寒暑假不顺延。6、计划生育内怀孕:3个月内流产的,可休假20-30天;怀孕满3—7个月流产的,可休假42天;7个月以上休148天。 二、男方休护理假安排: 1、国家规定可休假:25天; 2、休护理假期间工资、津贴、奖金照发.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工会/离退办) 地址:桂林市金鸡路2号 电话:86-0773-5863280 传真:86-0773-5863286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桂ICP备05001199号